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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典範學校-竹東國中

重申請同仁依規覈實支領差旅費與加班費,並遵守公器公用

依據新竹縣政府103.4.8府政二字第1030057851號函辦理,本案重申請同仁依規覈實支領差旅費與加班費,詳如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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