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績優臺灣文史教育人員,請踴躍推薦符合條件之教師
主旨:轉知臺灣省政府為慶祝臺灣光復69週年紀念大會,將表揚103年績優臺灣文史教育人員,請 貴校踴躍推薦符合條件之教師,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灣省政府103年5月26日府教文字第1031800218號函辦理。
二、接受推薦條件:除符合以下條件者外,已於100、101、102年獲表揚之績優人員,請勿重複。
(一)自行研發臺灣地方文史教學教材,有效增加學生學習效果者。
(二)主辦有關臺灣地方文史、文獻之教育研習或發表活動有功人員。
(三)指導臺灣地方文史、文獻研究社團有功人員。
(四)出版優良臺灣地方文史、文獻刊物,提昇文史學術水準者。
(五)其他推廣臺灣地方文史、文獻相關活動,有助提昇益於學生認識家鄉等事項。
三、推薦報名資料請填妥後於103年7月24日(星期四)前,連同相片,以掛號函送推薦表寄至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新竹縣政府」收;
另請附電子檔傳至10010008@hchg.
gov.tw,俾利本府彙整推薦名單函轉臺灣省政府。
四、接受表揚人員赴臺灣省政府表揚時(時間另函通知),請予以出差或公假登記。
五、檢附臺灣省政府績優文史教育人員表揚活動實施計畫1份。
說明:
一、依據臺灣省政府103年5月26日府教文字第1031800218號函辦理。
二、接受推薦條件:除符合以下條件者外,已於100、101、102年獲表揚之績優人員,請勿重複。
(一)自行研發臺灣地方文史教學教材,有效增加學生學習效果者。
(二)主辦有關臺灣地方文史、文獻之教育研習或發表活動有功人員。
(三)指導臺灣地方文史、文獻研究社團有功人員。
(四)出版優良臺灣地方文史、文獻刊物,提昇文史學術水準者。
(五)其他推廣臺灣地方文史、文獻相關活動,有助提昇益於學生認識家鄉等事項。
三、推薦報名資料請填妥後於103年7月24日(星期四)前,連同相片,以掛號函送推薦表寄至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新竹縣政府」收;
另請附電子檔傳至10010008@hchg.
gov.tw,俾利本府彙整推薦名單函轉臺灣省政府。
四、接受表揚人員赴臺灣省政府表揚時(時間另函通知),請予以出差或公假登記。
五、檢附臺灣省政府績優文史教育人員表揚活動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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