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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典範學校-竹東國中

有關「104學年度竹苗區各類特殊情形學生積分採計方式 一覽表」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103年12月24日府教務字第1030274620號
函辦理。
二、相關注意事項:
(一)「非應屆畢業生」學生之服務學習分數計算:可於104年
5月10日前補辦理完畢者,不受學期上限之限制。
(二)「變更就學區」學生之服務學習分數計算:可不受學期
採計上限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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