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附設進修學校104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簡章
壹、依據
一、總统102年07月10日華總一義字第102001311251號令公布「高級中等教育法」。
二、教育部103年06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030056286號函之「104學年度科班核定一覽表」。
三、教育部103年09月1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083939B號令修正公布「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貳、招生科別、班數、上課時間
一、機械科、電機科、製圖科,每科招收一班,每班50人(含招收國中應屆畢業生40名、國中補校及國中非應屆畢業生10名)。
二、上課時間:夜間上課,每節課45分鐘,每週週一至週四上課從18時至22時05分止;週五上課從18時至21時15分止。
三、修業年限:修滿3年課程成績及格者,由本校發給畢業證書。
參、報名資格
國民中學補校畢業生及國民中學非應屆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
肆、招生方式
一、本校單獨辦理免試入學招生:
(一)招生對象:限國中補校畢業生、非國中應屆畢業生。
(二)招生名額:機械科10名。
電機科10名。
製圖科10名、身心障礙生1名與原住民生1名。
(三)錄取方式:依志願序及各身分優先順序,依序分發,額滿為止。
(四)特殊身分學生之名額以招生名額外加2%計算。(應繳交之證明文件詳見附表一)
(五)本項單獨招生,如有餘額,得續招。
二、參加104學年度竹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
本項免試入學,經免試入學分發報到後,如有餘額,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免試續招。
伍、報名手續與報名費
單獨辦理免試入學招生:
一、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通訊報名恕不受理。
二、報名日期:104年3月16日至104年6月15日止(每日下午15時至21時)。
三、報名地點: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附設進修學校(地址:新竹市中華路二段2號,電話:03-5318747,網址:http://web.hcvs.hc.edu.tw/files/11-1000-217.php)
四、繳交報名資料
1.填寫報名表,繳交學歷證件正本及國民身分證影本(自行貼在報名表上)。
2.繳交最近3個月內光面彩色脫帽、半身、正面照片1吋1張(黏貼在報名表上)。
3.報名時必須按報考資格備齊證件繳驗,否則不予受理,辦理完成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4.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接受報名;若已繳報名費者,將予退費。
5.特殊身分學生應繳交之證明文件詳如附表一。
6.低收入戶及直系血親尊親屬請領失業給付者,欲申請免繳費名費者應繳交之證明文件詳如附表二。
五、報名費:新台幣100元;中低收入戶子女減免報名費30%;低收入戶及直系血親尊親屬請領失業給付者免繳報名費,其應繳證明文件如附表二所示。
陸、放榜及報到
放榜日期:104年6月16日(星期二)於本校網站及進修學校公布欄公告,經錄取者請立即向本校辦理報到手續,並繳交國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書)正本,逾期未報到者,廢止其錄取資格。
柒、申訴:對本校單獨辦理招生工作如有疑義,請於104年3月16日起至104年8月21日止,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申訴結果於1週內通知。
捌、附則:1.僑生及香港澳門居民不得報名。
2.本簡章所訂定之時程,如因天災或其它因素必須變更時,逕予順延1天(扣除例假日)辦理。
(當地政府發布之電視或廣播訊息為準)。
3.凡經本校錄取,但未依學校規定期限完成註冊者,廢止其錄取資格。
4.科班招生未達10人者不予開班,原已錄取報到學生由本校輔導學生轉科班就讀,不願接受轉科者,廢止其錄取資格,且不得要求退還報名費。
5.本招生簡章經本校招生委員會議通過,並陳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後實施。
一、總统102年07月10日華總一義字第102001311251號令公布「高級中等教育法」。
二、教育部103年06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030056286號函之「104學年度科班核定一覽表」。
三、教育部103年09月1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083939B號令修正公布「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貳、招生科別、班數、上課時間
一、機械科、電機科、製圖科,每科招收一班,每班50人(含招收國中應屆畢業生40名、國中補校及國中非應屆畢業生10名)。
二、上課時間:夜間上課,每節課45分鐘,每週週一至週四上課從18時至22時05分止;週五上課從18時至21時15分止。
三、修業年限:修滿3年課程成績及格者,由本校發給畢業證書。
參、報名資格
國民中學補校畢業生及國民中學非應屆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
肆、招生方式
一、本校單獨辦理免試入學招生:
(一)招生對象:限國中補校畢業生、非國中應屆畢業生。
(二)招生名額:機械科10名。
電機科10名。
製圖科10名、身心障礙生1名與原住民生1名。
(三)錄取方式:依志願序及各身分優先順序,依序分發,額滿為止。
(四)特殊身分學生之名額以招生名額外加2%計算。(應繳交之證明文件詳見附表一)
(五)本項單獨招生,如有餘額,得續招。
二、參加104學年度竹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
本項免試入學,經免試入學分發報到後,如有餘額,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免試續招。
伍、報名手續與報名費
單獨辦理免試入學招生:
一、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通訊報名恕不受理。
二、報名日期:104年3月16日至104年6月15日止(每日下午15時至21時)。
三、報名地點: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附設進修學校(地址:新竹市中華路二段2號,電話:03-5318747,網址:http://web.hcvs.hc.edu.tw/files/11-1000-217.php)
四、繳交報名資料
1.填寫報名表,繳交學歷證件正本及國民身分證影本(自行貼在報名表上)。
2.繳交最近3個月內光面彩色脫帽、半身、正面照片1吋1張(黏貼在報名表上)。
3.報名時必須按報考資格備齊證件繳驗,否則不予受理,辦理完成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4.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接受報名;若已繳報名費者,將予退費。
5.特殊身分學生應繳交之證明文件詳如附表一。
6.低收入戶及直系血親尊親屬請領失業給付者,欲申請免繳費名費者應繳交之證明文件詳如附表二。
五、報名費:新台幣100元;中低收入戶子女減免報名費30%;低收入戶及直系血親尊親屬請領失業給付者免繳報名費,其應繳證明文件如附表二所示。
陸、放榜及報到
放榜日期:104年6月16日(星期二)於本校網站及進修學校公布欄公告,經錄取者請立即向本校辦理報到手續,並繳交國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書)正本,逾期未報到者,廢止其錄取資格。
柒、申訴:對本校單獨辦理招生工作如有疑義,請於104年3月16日起至104年8月21日止,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申訴結果於1週內通知。
捌、附則:1.僑生及香港澳門居民不得報名。
2.本簡章所訂定之時程,如因天災或其它因素必須變更時,逕予順延1天(扣除例假日)辦理。
(當地政府發布之電視或廣播訊息為準)。
3.凡經本校錄取,但未依學校規定期限完成註冊者,廢止其錄取資格。
4.科班招生未達10人者不予開班,原已錄取報到學生由本校輔導學生轉科班就讀,不願接受轉科者,廢止其錄取資格,且不得要求退還報名費。
5.本招生簡章經本校招生委員會議通過,並陳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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