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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典範學校-竹東國中

修正「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稚)園教師進修認可小組及審查小組設置要點」

修正「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
(稚)園教師進修認可小組及審查小組設置要點」第一點
、第二點、第十一點,並將名稱修正為「社會教育機構或
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認可小組及
審查小組設置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0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040131664號函
辦理。
二、檢送「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
園教師進修認可小組及審查小組設置要點」第一點、第二
點、第十一點修正規定(如附件)1份,電子檔得於教育
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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