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以下簡稱105年版)
關教育部新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以下簡稱105年版)(附件)。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4月25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040254號函辦理。
二、為期教專評鑑之規準與時俱進,有效導引教師之評鑑實踐,教育部依據「中華民國教師專業標準指引」(105年2月15日臺教師(三)自第1050018281號函發布)內容,於103年著手修訂101年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今完成旨揭規準(105年版)之修訂並發布。
三、本案規準(105年版)主要特色包括:
(一)依據教師專業標準指引勾勒的理想教師圖像,聚焦於教學與學習,具體描繪學習為中心的教師專業表現行為。
(二)基於專業、簡明、可行與有效之原則修訂規準:
1、將C層面研究發展與進修及D層面敬業精神與態度整合為專業精進與責任,計分3個層面、10項指標、28個簡核重點。
2、依據證據本位原則,增列「評定等級與行為描述」,針對「推薦」、「通過」、「待改進」等3個表現等級,適切提供表現行為描述,引導教師逐步精進個人的專業能力與表現。
(三)數位化專業成長規劃:利用網站分析功能,以「檢核重點」為分析單位,具體引導教師專業成長重點,並輔以數位化專業成長資源。
四、請各校積極鼓勵105學年度參與教專評鑑夥伴採用105年版規準,俾利評鑑人員上傳評鑑歷程資料,經網站以數位分析功能,歸納教師與學校專業成長重點,本府據此規劃並辦理專業發展活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4月25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040254號函辦理。
二、為期教專評鑑之規準與時俱進,有效導引教師之評鑑實踐,教育部依據「中華民國教師專業標準指引」(105年2月15日臺教師(三)自第1050018281號函發布)內容,於103年著手修訂101年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今完成旨揭規準(105年版)之修訂並發布。
三、本案規準(105年版)主要特色包括:
(一)依據教師專業標準指引勾勒的理想教師圖像,聚焦於教學與學習,具體描繪學習為中心的教師專業表現行為。
(二)基於專業、簡明、可行與有效之原則修訂規準:
1、將C層面研究發展與進修及D層面敬業精神與態度整合為專業精進與責任,計分3個層面、10項指標、28個簡核重點。
2、依據證據本位原則,增列「評定等級與行為描述」,針對「推薦」、「通過」、「待改進」等3個表現等級,適切提供表現行為描述,引導教師逐步精進個人的專業能力與表現。
(三)數位化專業成長規劃:利用網站分析功能,以「檢核重點」為分析單位,具體引導教師專業成長重點,並輔以數位化專業成長資源。
四、請各校積極鼓勵105學年度參與教專評鑑夥伴採用105年版規準,俾利評鑑人員上傳評鑑歷程資料,經網站以數位分析功能,歸納教師與學校專業成長重點,本府據此規劃並辦理專業發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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