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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典範學校-竹東國中

「105年度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 修專長」歡迎教師踴躍參加

有意願參加教師, 請速至教務處報名.

靜宜大學 函
地址:43301 台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20
0號
傳  真:04-26320659
聯 絡 人:張繡薇 (推廣教育處)
電子郵件:swjang@pu.edu.tw
連絡方式:04-26328001 #19102
受文者:新竹縣立竹東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9月26日
發文字號:靜大推廣字第105000221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附件2-薦派資格及相關規定.docx、附件5-切結書.docx、附件3-薦送表格-縣市
用.docx(附件2-薦派資格及相關規定.docx、附件5-切結書.docx、附件3-薦送表
格-縣市用.docx)
主旨:本校承接教育部委辦「105年度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
率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
修專長」,請貴校將有意願進修之教師,彙整進修教師名
單後,於105年9月30日前請當地縣(市)政府將薦送名單
函送本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推動教師進修第二專長
作業要點」暨教育部105年4月29日召開「105年提升國民
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教師進修第二專長研商會議」決議事項
辦理。
二、本專案學分班係為逐年提升國民中學之專長授課比率,相
關重點如下:
(一)招生班別: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台
中及南投各一班。
(二)招生對象:本專案學分班以國民中學編制內按月支領待
3
*1051003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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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共4頁



遇,且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現職合格專任教師為參加對
象,並經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以下稱
各縣市政府)確認得逐年提升所屬國民中學教師專長授課
比率而薦送者。相關錄取資格、錄取優先順序、服務義
務請見附件。
(三)上課人數:每班以25至50人為原則,未達25人不予開班
,但得併班上課。
(四)上課時間:學期間及寒、暑周末時段為原則。
(五)上課地點:台中班(靜宜大學校本部)、南投班(南投縣
立營北國中)。
三、經費補助原則:
(一)本專案學分班學分費由本部補助,然教師須簽立切結書
(附件2)並繳交新臺幣1萬元保證金,保證金俟修畢本
專案學分班規定學分後退還。
(二)花東地區與離島地區進修之教師,於寒、暑假進修(平
日班除外)得依相關規定補助交通費及住宿費。
四、配合提供場地之縣市得優先錄取二分之一員額,如有缺額
由提供場地之縣市及鄰近縣市優先遞補。
五、錄取結果及相關注意事項於開班前通知錄取教師並公告於
本校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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