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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典範學校-竹東國中

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詢教育部有關公立學校教師任職滿25年,惟未滿50歲,以不堪勝任工作為由擇領月退休金,其退休生效日應以學校出具不堪勝任工作證明書之日一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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