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2026典範學校-竹東國中

有關縣府重申公務員不得參加與其職務上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案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03月31日府政防字第1094710288號函辦理。

二、有關飲宴應酬,請確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飲宴應酬事件處理程序(如附件)辦理。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