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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典範學校-竹東國中

「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第二點規定,業經銓敘部以109年11月24日部退五字第1095301757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生效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12月03日府人給字第1094656224號函辦理。

二、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9年11月24日部退五字第10953017572號函辦理。

三、檢送「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及第二點規定之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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