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縣110年度「教學卓越獎初選審查實施計畫」乙份,請擬自薦及推薦者於12月31日前填具推薦表及備妥相關資料送人事室彙辦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12月07日府教學字第1093720560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暨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審查實施計畫辦理。
三、旨揭計畫辦理方式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縣公(私)立國中(小)學、公(私)立幼兒園。
(二)繳交書面資料
1、書面審查之封面、目錄、學校基本資料及方案全文乙式六份(釘書機平裝訂定即可,勿膠裝或加護膜,以利與其他團隊資料彙整成冊)。
2、報名表及摘要表各乙份(無須裝訂,依序排列即可)。
3、書面資料光碟及資料光碟(含簡介表、活動照片及教學實況影片)各一份。
(三)請有意願參賽之學校,依實施計畫提交書面審查資料,送交本案承辦學校華山國中教務處宋建興主任收(312新竹縣橫山鄉橫山街一段29號),以利初審作業辦理。繳交資料與本實施計畫規定不符而因此產生權益問題者,其責任由送件單位自行負責,承辦單位得逕予退件。
(四)計畫期程:
1、 初選報名表繳交時間:110年1月20日(三)前,請填妥報名表及核章後,正本請逕送承辦學校華山國中,另掃描電子檔請e-mail至anitahs01335@gmail.com信箱。
2、 初選方案收件截止時間:110年2月26日(五)(以郵戳為憑)。
3、 方案發表初審時間:110年3月4日(星期四),地點:華山國中,初選審查流程表及相關注意事項將另行公告。
4、公告本縣教學卓越獎獲選名單:110年3月10日(星期五)(教育處網站)。
四、參加初選審查績優團隊,將依審查成績依序頒發下列獎金:
(一)特優獎:經評審委員評定成績為特優,每團隊獎金15,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幀。
(二)優等獎:經評審委員評定成績為優等,每團隊獎金10,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幀。
(三)甲等獎:經評審委員評定成績為甲等,每團隊獎金5,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幀。
(四)以上獲獎教學團隊,應以得之獎金從事教學研究、辦學考察補助金等之用,以提升學校教學品質,不得做為個人獎勵之用。
五、榮獲初選審查績優之團隊,經由評選委員會決議,將擇選幼兒園、國小及國中各一組團隊代表本縣參加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審查。
六、檢附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本縣110年度教學卓越獎初選審查實施計畫各一份。
二、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暨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審查實施計畫辦理。
三、旨揭計畫辦理方式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縣公(私)立國中(小)學、公(私)立幼兒園。
(二)繳交書面資料
1、書面審查之封面、目錄、學校基本資料及方案全文乙式六份(釘書機平裝訂定即可,勿膠裝或加護膜,以利與其他團隊資料彙整成冊)。
2、報名表及摘要表各乙份(無須裝訂,依序排列即可)。
3、書面資料光碟及資料光碟(含簡介表、活動照片及教學實況影片)各一份。
(三)請有意願參賽之學校,依實施計畫提交書面審查資料,送交本案承辦學校華山國中教務處宋建興主任收(312新竹縣橫山鄉橫山街一段29號),以利初審作業辦理。繳交資料與本實施計畫規定不符而因此產生權益問題者,其責任由送件單位自行負責,承辦單位得逕予退件。
(四)計畫期程:
1、 初選報名表繳交時間:110年1月20日(三)前,請填妥報名表及核章後,正本請逕送承辦學校華山國中,另掃描電子檔請e-mail至anitahs01335@gmail.com信箱。
2、 初選方案收件截止時間:110年2月26日(五)(以郵戳為憑)。
3、 方案發表初審時間:110年3月4日(星期四),地點:華山國中,初選審查流程表及相關注意事項將另行公告。
4、公告本縣教學卓越獎獲選名單:110年3月10日(星期五)(教育處網站)。
四、參加初選審查績優團隊,將依審查成績依序頒發下列獎金:
(一)特優獎:經評審委員評定成績為特優,每團隊獎金15,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幀。
(二)優等獎:經評審委員評定成績為優等,每團隊獎金10,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幀。
(三)甲等獎:經評審委員評定成績為甲等,每團隊獎金5,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幀。
(四)以上獲獎教學團隊,應以得之獎金從事教學研究、辦學考察補助金等之用,以提升學校教學品質,不得做為個人獎勵之用。
五、榮獲初選審查績優之團隊,經由評選委員會決議,將擇選幼兒園、國小及國中各一組團隊代表本縣參加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審查。
六、檢附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本縣110年度教學卓越獎初選審查實施計畫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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