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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典範學校-竹東國中

轉知修改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2條、第4條、第5條、第6條及第9條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03月18日部銓四字第110533323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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