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96學年度編制內正式教師聘期屆滿擬予續聘名單
公告本校96學年度編制內正式教師聘期屆滿擬予續聘名單。
依據教師法第13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1年,續聘第1次為1年,以後續聘每次為2年,續聘3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3分之2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統一訂定之。」據此,本校關於教師長期聘任之訂定,已於第1屆教師評審委員會議時決議「長期聘任為5年」以資遵循。
經查96學年度(至民國97年7月31日止)聘期屆滿之教師擬續聘如次:
1.初聘1年屆滿擬續聘第1次1年者:聘期自民國97年8月1日起至民國98年7月31日止,計彭雅芳老師、張詩瑩老師、黃郁雯老師、彭燕鈴老師、林雪卿老師、蔡雅楓老師、李依陵老師、梁馨文老師、李碩冰老師、范怡嘉老師、范博聿老師、施權城老師等12員。
2.續聘第1次1年屆滿擬續聘第1次2年者:聘期自民國97年8月1日起至民國99年7月31日止,計徐錦雲老師、葉愛貞老師等2員。
3.續聘第1次2年屆滿擬續聘第2次2年者:聘期自民國97年8月1日起至民國99年7月31日止,計熊維強老師、陳曉梅老師、黃月紅老師、陳正芬老師、張于萍老師等5員。
4.續聘第2次2年及長期聘任屆滿,擬予長期聘任為5年者:聘期自民國97年8月1日起至民國102年7月31日止,計彭煥賢老師、徐俊銘老師、楊孝二老師、莊謹溢老師、王天行老師、鍾桂美老師、王袉老師、宋蘭香老師、曾貴楨老師、蘇芳如老師、林仁雯老師、鄭惠蘭老師、陳鳳香老師、吳新運老師、楊碧燕老師、張瓊元老師、劉康傳老師、陳洪順老師、周巽俐老師、湯素珠老師、邱月燕老師、劉靜宜老師、蔡賢靜老師等23員。
案內續聘名單請各位老師協助檢核,如有漏列或重複,請於本(97)年05月12日(星期一)16時前逕向本室更正,以維護自身權益。
依據教師法第13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1年,續聘第1次為1年,以後續聘每次為2年,續聘3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3分之2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統一訂定之。」據此,本校關於教師長期聘任之訂定,已於第1屆教師評審委員會議時決議「長期聘任為5年」以資遵循。
經查96學年度(至民國97年7月31日止)聘期屆滿之教師擬續聘如次:
1.初聘1年屆滿擬續聘第1次1年者:聘期自民國97年8月1日起至民國98年7月31日止,計彭雅芳老師、張詩瑩老師、黃郁雯老師、彭燕鈴老師、林雪卿老師、蔡雅楓老師、李依陵老師、梁馨文老師、李碩冰老師、范怡嘉老師、范博聿老師、施權城老師等12員。
2.續聘第1次1年屆滿擬續聘第1次2年者:聘期自民國97年8月1日起至民國99年7月31日止,計徐錦雲老師、葉愛貞老師等2員。
3.續聘第1次2年屆滿擬續聘第2次2年者:聘期自民國97年8月1日起至民國99年7月31日止,計熊維強老師、陳曉梅老師、黃月紅老師、陳正芬老師、張于萍老師等5員。
4.續聘第2次2年及長期聘任屆滿,擬予長期聘任為5年者:聘期自民國97年8月1日起至民國102年7月31日止,計彭煥賢老師、徐俊銘老師、楊孝二老師、莊謹溢老師、王天行老師、鍾桂美老師、王袉老師、宋蘭香老師、曾貴楨老師、蘇芳如老師、林仁雯老師、鄭惠蘭老師、陳鳳香老師、吳新運老師、楊碧燕老師、張瓊元老師、劉康傳老師、陳洪順老師、周巽俐老師、湯素珠老師、邱月燕老師、劉靜宜老師、蔡賢靜老師等23員。
案內續聘名單請各位老師協助檢核,如有漏列或重複,請於本(97)年05月12日(星期一)16時前逕向本室更正,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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