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採用" 新 "量尺記分方式。
一、為緩解考生全錯或只答對少數題目時,量尺分數皆 對應到1分。
二、單科答錯1題時所得到的分數,與全對考生所得的60分差異過大。
基於上述兩種現象,新量尺記分方式將改為直線轉換,轉換後各科
(除寫作測驗外)分數全部加上20分,測驗分數滿分為412分(寫作
測驗級分*2+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並自98年起實施。
二、單科答錯1題時所得到的分數,與全對考生所得的60分差異過大。
基於上述兩種現象,新量尺記分方式將改為直線轉換,轉換後各科
(除寫作測驗外)分數全部加上20分,測驗分數滿分為412分(寫作
測驗級分*2+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並自98年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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