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長領導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第5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1月13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5212A號令修正發布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3年11月15日教學字第1135051699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113年11月1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5212B號函辦理。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陳專員,電話:(02)7736-7494
二、依據教育部113年11月1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5212B號函辦理。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陳專員,電話:(02)7736-7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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