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入學簡介--甄選入學
甄選入學
一、甄選區域 全國高中高職共分為14個招生區,五專分為北、中、南3個招生區。
二、實施範圍 【得跨區報名】
1. 高中高職甄選入學
(1) 音樂、美術、舞蹈、戲劇、體育才能班、科學班、各單類科高中等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設立之班、科、校。
(2) 高職海事、水產、藝術、農業類科等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設立之班、科、校。
(3) 學生應就單一學校或跨區聯合甄選入學委員會擇一報名。
2. 五專甄選入學
(1) 五專各類科。
(2) 學生得同時向北、中、南區聯合甄選委員會報名,但放榜後僅能擇一報到。
三、實施對象
1. 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取得99年國中基測分數者。
2. 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及同等學力,並取得99年國中基測分數者。
3. 符合「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之規定,並取得99年國中基測分數者。
四、實施方式
1. 高中高職甄選入學
(1) 以99年圈中基測之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與自然5測驗學科及寫作測驗分數納入甄選總分,其權重不得逾甄選總分之50% '且不得採計在校學科成績。
(2) 各校應配合招生之科、班性質參採學生在校藝術與人文、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表現、日常生活表現或其他才能等。
(3) 各校應視實際需要就實驗、口試、小論文、實作、表演或術科等項選擇辦理,但不得加考任何學科紙筆測驗。
(4) 學生依聯合甄選入學委員會或招生學校所訂條件提出申請報名。
(5) 報名高中藝術才能班(音樂、美術、舞蹈)甄選入學者,須先申請資優鑑定(國中觀察推薦表、參加術科測驗及經鑑輔會綜合研判),並取得鑑定通過文號。
2. 五專甄選入學
(1) 以99 年圈中基測之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與自然5測驗學科及寫作測驗分數等各科加權後得分,以及各招生學校訂定之「特別加分」得分,合計為甄選入學之總成績。
(2) 各招生學校採書面審查方式辦理,不再另辦任何形式的測驗。
(3) 「特別加分」包含競賽獲獎、全民英檢等各種語文能力檢定、技能檢定、國中技藝班結業、國中前五學期全勤、班級幹部、社團參與、社會服務等各種優良表現,加分方式及項目皆由各招生學校訂定之。
(4) 學生可就招生學校所訂甄選基本條件,向北、中、南3區的五專聯合甄選委員會報名。
五、實施時間
1. 報名:學生應於99年6月4日前向註冊組報名。
2. 放榜:高中高職99年6月15日(星期二)。
五專99年6月18日(星期五)現場分發報到。
3. 各區有不同規定時,依各區甄選入學簡章為準。
六、報名費用
1. 高中高職報名費新台幣280元,五專報名費新台幣400元。
2. 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繳報名費。
(1) 低收入戶子女:
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
(2)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
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3. 術科測驗費請參照各簡章規定。
一、甄選區域 全國高中高職共分為14個招生區,五專分為北、中、南3個招生區。
二、實施範圍 【得跨區報名】
1. 高中高職甄選入學
(1) 音樂、美術、舞蹈、戲劇、體育才能班、科學班、各單類科高中等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設立之班、科、校。
(2) 高職海事、水產、藝術、農業類科等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設立之班、科、校。
(3) 學生應就單一學校或跨區聯合甄選入學委員會擇一報名。
2. 五專甄選入學
(1) 五專各類科。
(2) 學生得同時向北、中、南區聯合甄選委員會報名,但放榜後僅能擇一報到。
三、實施對象
1. 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取得99年國中基測分數者。
2. 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及同等學力,並取得99年國中基測分數者。
3. 符合「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之規定,並取得99年國中基測分數者。
四、實施方式
1. 高中高職甄選入學
(1) 以99年圈中基測之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與自然5測驗學科及寫作測驗分數納入甄選總分,其權重不得逾甄選總分之50% '且不得採計在校學科成績。
(2) 各校應配合招生之科、班性質參採學生在校藝術與人文、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表現、日常生活表現或其他才能等。
(3) 各校應視實際需要就實驗、口試、小論文、實作、表演或術科等項選擇辦理,但不得加考任何學科紙筆測驗。
(4) 學生依聯合甄選入學委員會或招生學校所訂條件提出申請報名。
(5) 報名高中藝術才能班(音樂、美術、舞蹈)甄選入學者,須先申請資優鑑定(國中觀察推薦表、參加術科測驗及經鑑輔會綜合研判),並取得鑑定通過文號。
2. 五專甄選入學
(1) 以99 年圈中基測之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與自然5測驗學科及寫作測驗分數等各科加權後得分,以及各招生學校訂定之「特別加分」得分,合計為甄選入學之總成績。
(2) 各招生學校採書面審查方式辦理,不再另辦任何形式的測驗。
(3) 「特別加分」包含競賽獲獎、全民英檢等各種語文能力檢定、技能檢定、國中技藝班結業、國中前五學期全勤、班級幹部、社團參與、社會服務等各種優良表現,加分方式及項目皆由各招生學校訂定之。
(4) 學生可就招生學校所訂甄選基本條件,向北、中、南3區的五專聯合甄選委員會報名。
五、實施時間
1. 報名:學生應於99年6月4日前向註冊組報名。
2. 放榜:高中高職99年6月15日(星期二)。
五專99年6月18日(星期五)現場分發報到。
3. 各區有不同規定時,依各區甄選入學簡章為準。
六、報名費用
1. 高中高職報名費新台幣280元,五專報名費新台幣400元。
2. 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繳報名費。
(1) 低收入戶子女:
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
(2)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
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3. 術科測驗費請參照各簡章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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