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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典範學校-竹東國中

新竹縣立竹東國民中學九十九年度第二次縣內教師介聘選聘簡章公告

一、依據:教師法、新竹縣國民中學九十九年度教師甄選介聘作業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二、表件索取:請逕自本校網站下載簡章、評選證、介聘申請表、介聘志願表及同意書、學經歷簡介、報名委託書。
三、報名日期:99年6月4日(星期五)及99年6月7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00分。
四、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
五、報名方式: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委託者須出具委託書)。
六、選聘科別及名額:理化科1名。
七、甄選日期及地點: 99年6月11日(星期五)上午8時起,未於上午8時1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簽名者,逾時視同放棄。
八、報名資格:
1.具選聘科別合格教師證且現任本縣各國民中學編制內教師,且無教師法第14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2、33條規定情事者。
2.持有原服務學校核章出具之「縣內介聘志願表暨同意書」或其他格式同意書者。
3.留職停薪之教師應符合相關規定,並經核准於介聘生效日前(99年8月01日)復職者。
九、報名手續:
(一)繳交介聘志願表暨同意書(本項需原校核章,另委託報名者繳交委託書)。
(二)繳驗身分證、合格教師證(正本驗訖後發還,影本1份交本校)。
(三)繳交2吋正面脫帽相片2張、評選證、學經歷簡介。
十、評選方式:
(一)口試佔40﹪分(口試時間為10分鐘)。
(二)試教佔60﹪分(試教時間為15分鐘,理化科翰林出版社第四冊第六章單元自選)。
(三)評選總成績未達80分不予錄取。
十一、評審結果公告:刊載於本校網站及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網站。評審結果達到該科缺額名次順位內之教師,請依規參加縣內聯合介聘公開作業。
十二、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三、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並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如有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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