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候用人員甄選報名暨積分審查注意事項
一、請參加本縣9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候用人員甄選之同仁依簡章規定之時間內至新竹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一樓報名,逾時不候。參加9/14、9/15甄選報名暨積分審查之同仁,以公假登記,惟課務自行調整。
二、為培養本縣優質學校教育行政人員,應加強教育學理論和學校行政實務之專業知能。
三、有關第一階段甄試報名暨積分審查—服務成績(最近五年考核)部分,依99年9月7日本縣99學年度校長主任候用人員甄選作業第二次籌備工作會議決議:採計94學年度至98學年度考核分數。
四、請各校人事開立考生之服務證明書時,務必於備註欄註記曾辦理留職停薪或服兵役之日期,以利審核。
五、有關進修成績—相關論文、新竹縣教育集刊、竹縣文教及研究案等,至少須檢附封面、目錄、摘要、論文正文第一頁及相關內容等(可呈現作者部分),以供查驗。
二、為培養本縣優質學校教育行政人員,應加強教育學理論和學校行政實務之專業知能。
三、有關第一階段甄試報名暨積分審查—服務成績(最近五年考核)部分,依99年9月7日本縣99學年度校長主任候用人員甄選作業第二次籌備工作會議決議:採計94學年度至98學年度考核分數。
四、請各校人事開立考生之服務證明書時,務必於備註欄註記曾辦理留職停薪或服兵役之日期,以利審核。
五、有關進修成績—相關論文、新竹縣教育集刊、竹縣文教及研究案等,至少須檢附封面、目錄、摘要、論文正文第一頁及相關內容等(可呈現作者部分),以供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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