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2026典範學校-竹東國中

為辦理頒贈服務本校甫滿10、20、30及40年教職員工紀念品事宜,除案內所列人員外,如有符合資格者請於99年10月22日(星期五)前告知本室俾利彙辦。

一、 需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資格者:
(一)至99年7月31日止於本校服務年資未中斷甫滿10、20、30或40年者。
(二)如曾因非自願超額介聘他校或申請留職停薪,嗣後再介聘回本校或留職 停薪屆滿復職,經扣除前揭期間(例如任職他校及留職停薪期間),於本校服務甫滿10、20、30或40年者。
二、目前統計名單如次,如有錯誤或疏漏者,惠請告知本室。
(一)甫滿十年者:廖雪華主任、葉立渝老師、詹貴傑老師、葉麗萍老師、丁文雅老師、楊美燕小姐、張若芹小姐。
(二)甫滿二十年者:徐俊銘主任、楊碧燕老師、湯素珠老師、彭瑞雲組長。
(三)甫滿三十年者:林芳伃女士。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