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東國中100學年度美術班招生簡章
竹東國中100學年度美術班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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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竹東國民中學100學年度藝術才能美術班鑑定安置簡章
ㄧ、依據:
(一)藝術教育法。
(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四)新竹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置審查基準。
(五)新竹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學生鑑定小組設置要點。
二、目標:
(一)早期發掘具有美術潛能之學生,施以有系統之教育,以發展其美術創作能力。
(二)透過美術鑑賞及創作活動,涵養學生之美感情操。
(三)培養國民中學美術才能優異學生之健全人格,奠定我國文化建設所需人才之基礎。
三、班級及名額:
(一)班數:一班。
(二)名額:30人。(18人以上成班,得不足額錄取)
四、報名資格:凡設籍本縣之國民小學應屆畢業生,經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具有美術興趣、傾向者。
五、報名日期:100年5月2日(一)至5月20日(五),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
六、報名地點:竹東國中教務處 (新竹縣竹東鎮康寧街45號,電話:03-5961207轉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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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竹東國民中學100學年度藝術才能美術班鑑定安置簡章
ㄧ、依據:
(一)藝術教育法。
(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四)新竹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置審查基準。
(五)新竹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學生鑑定小組設置要點。
二、目標:
(一)早期發掘具有美術潛能之學生,施以有系統之教育,以發展其美術創作能力。
(二)透過美術鑑賞及創作活動,涵養學生之美感情操。
(三)培養國民中學美術才能優異學生之健全人格,奠定我國文化建設所需人才之基礎。
三、班級及名額:
(一)班數:一班。
(二)名額:30人。(18人以上成班,得不足額錄取)
四、報名資格:凡設籍本縣之國民小學應屆畢業生,經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具有美術興趣、傾向者。
五、報名日期:100年5月2日(一)至5月20日(五),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
六、報名地點:竹東國中教務處 (新竹縣竹東鎮康寧街45號,電話:03-5961207轉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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