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訂於100年10月10日(星期一 )辦理本縣各界慶祝建國100年雙十國慶升旗典禮,請教職員踴躍參加。
一、依據中華民國100年9月29日府社行字第1000131531號函辦理。
二、活動時間:100年10月10日上午7時30分(請於7時10分以前至本府一樓服務台兩側簽到,並領取小國旗)。
三、活動地點:本府前廣場。
四、本府同意參加人員於活動結束後六個月內補休半天,惟課務請自行調整。
二、活動時間:100年10月10日上午7時30分(請於7時10分以前至本府一樓服務台兩側簽到,並領取小國旗)。
三、活動地點:本府前廣場。
四、本府同意參加人員於活動結束後六個月內補休半天,惟課務請自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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