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01學年度正式教師聘期屆滿擬予續聘名單,如有錯漏,請於101年05月15日(星期二)16時前向人事室更正。
公告本校101學年度編制內正式教師聘期屆滿擬予續聘名單。
一.、依據教師法第13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1年,續聘第1次為1年,以後續聘每次為2年,續聘3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3分之2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統一訂定之。」據此,本校關於教師長期聘任之訂定,已於第1屆教師評審委員會議時決議「長期聘任為5年」以資遵循。
二、經查至民國101年7月31日止聘期屆滿之教師擬續聘如次:
1.初聘1年屆滿擬續聘第1次1年者【聘期自民國101年8月1日起至民國102年7月31日止】,董瓈、楊蕙璐、張堡琳、張宗群、陳怡馨等5員。
2.續聘第1次1年屆滿擬續聘第1次2年者【聘期自民國101年8月1日起至民國103年7月31日止】,計黃燕惠、林貞佑、陳雅婷等3員。
3.續聘第1次2年屆滿擬續聘第2次2年者【聘期自民國101年8月1日起至民國103年7月31日止】,計陳淑雯、李曉惠、黃怡菁、簡淑玲、李慧鈴、柯秀雲、周怡佩、范萱茹、梁語娟、劉月琴、李珮菁等11員。
4.續聘第2次2年及長期聘任屆滿,擬予長期聘任為5年者【聘期自民國101年8月1日起至民國106年7月31日止】,計劉淑瑜、徐錦雲、葉愛貞等3員。
三、案內續聘名單請各位老師協助檢核,如有漏列或重複,請於本(101)年05月15日(星期二)16時前逕向本室更正,以維護自身權益。
一.、依據教師法第13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1年,續聘第1次為1年,以後續聘每次為2年,續聘3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3分之2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統一訂定之。」據此,本校關於教師長期聘任之訂定,已於第1屆教師評審委員會議時決議「長期聘任為5年」以資遵循。
二、經查至民國101年7月31日止聘期屆滿之教師擬續聘如次:
1.初聘1年屆滿擬續聘第1次1年者【聘期自民國101年8月1日起至民國102年7月31日止】,董瓈、楊蕙璐、張堡琳、張宗群、陳怡馨等5員。
2.續聘第1次1年屆滿擬續聘第1次2年者【聘期自民國101年8月1日起至民國103年7月31日止】,計黃燕惠、林貞佑、陳雅婷等3員。
3.續聘第1次2年屆滿擬續聘第2次2年者【聘期自民國101年8月1日起至民國103年7月31日止】,計陳淑雯、李曉惠、黃怡菁、簡淑玲、李慧鈴、柯秀雲、周怡佩、范萱茹、梁語娟、劉月琴、李珮菁等11員。
4.續聘第2次2年及長期聘任屆滿,擬予長期聘任為5年者【聘期自民國101年8月1日起至民國106年7月31日止】,計劉淑瑜、徐錦雲、葉愛貞等3員。
三、案內續聘名單請各位老師協助檢核,如有漏列或重複,請於本(101)年05月15日(星期二)16時前逕向本室更正,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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