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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典範學校-竹東國中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4年7月2日教學字第1145027860號函暨教育部114年6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2437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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