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02年度與本府合辦消費者教育宣導」課程專題演講,敬請踴躍參加
主旨:為辦理「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02年度與本府合辦消費者教育宣導」課程專題演講,請貴校踴躍參加,並請依限辦理報名事宜,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2年7月26日府產商字第1020095989號函辦理。
二、鑑於近年來消費者意識抬頭,為增進消費者「安全的權利」、「選擇的權利」、「明瞭事實真相的權利」、「意見受尊重的權利」、「受害求償的權利」,建立正確的消費觀念,並保障消費者在使用上的「消費安全」與在契約上「消費公平」的權益,擬配合行政院消保處辦理消費者教育講習。
三、本次演講內容如下:
(一)講題:消費者保護法規及常見消保議題探討。
(二)時間:民國102年9月4日(星期三)上午09:00至12:10,計3小時。
(三)地點:本府3樓第2會議室。
(四)講座:玄奘大學陳汝吟助理教授(消費者報導雜誌社副社長暨玄奘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五)報名期限:即日起至本年9月3日(星期二)。
四、本府同意貴校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請於會場辦理簽到。
五、各參加人員應於是日8時55分前就座完畢。
六、學習認證:全程參與聽講人員各給予3小時學習時數認證。
七、報名手續:請逕至本縣數位人事服務網/訓練進修/研習訊息/研習報名(課程代號A1020132-102年度消費者保護教育訓練課程)項下薦送報名。
八、檢附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02年度與本府合辦消費者教育訓練講習課程表1份。
九、本案聯絡人:本府國際產業處工商發展科張予齡書記,分機6129,
電子郵件6837639@hchg.gov.tw。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2年7月26日府產商字第1020095989號函辦理。
二、鑑於近年來消費者意識抬頭,為增進消費者「安全的權利」、「選擇的權利」、「明瞭事實真相的權利」、「意見受尊重的權利」、「受害求償的權利」,建立正確的消費觀念,並保障消費者在使用上的「消費安全」與在契約上「消費公平」的權益,擬配合行政院消保處辦理消費者教育講習。
三、本次演講內容如下:
(一)講題:消費者保護法規及常見消保議題探討。
(二)時間:民國102年9月4日(星期三)上午09:00至12:10,計3小時。
(三)地點:本府3樓第2會議室。
(四)講座:玄奘大學陳汝吟助理教授(消費者報導雜誌社副社長暨玄奘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五)報名期限:即日起至本年9月3日(星期二)。
四、本府同意貴校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請於會場辦理簽到。
五、各參加人員應於是日8時55分前就座完畢。
六、學習認證:全程參與聽講人員各給予3小時學習時數認證。
七、報名手續:請逕至本縣數位人事服務網/訓練進修/研習訊息/研習報名(課程代號A1020132-102年度消費者保護教育訓練課程)項下薦送報名。
八、檢附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02年度與本府合辦消費者教育訓練講習課程表1份。
九、本案聯絡人:本府國際產業處工商發展科張予齡書記,分機6129,
電子郵件6837639@hch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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