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獎勵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1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004599A號令訂定發布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5年1月21日教學字第1157702195號函暨教育部115年1月1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004599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