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2.1」,請貴校公告於學校網頁,供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參採運用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教學字第1157706687號
主旨:
函轉教育部「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2.1」,請貴校公告於學校網頁,供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參採運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12日臺教資(一)字第1152700391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中小學教師、行政人員、家長及學生在教育現場與日常學習情境中安全、負責任地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工具,並引導依不同角色掌握適切的使用原則,爰提供「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2.1(教師、行政人員及家長版)」及「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2.1(學生版)」。
三、旨揭注意事項電子檔業登載於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入口網/資料下載/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2.1(https://pads.moe.edu.tw/download.php),請貴校轉知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參採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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