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教育局辦理「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宣導講習」
※報名說明: 有意願參加者依規需先經處室主管、會辦人事室後,陳校長核示,再統一由人事室協助報名。
為考量公務順利運作,於不影響業務之餘,每處室以一人參訓為原則,報名通過與否俟縣府公告為準。
檢附「參加研習課程申請單」(請於學校官網下載表單) 供參。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5年3月26日教政字第1157802870號函辦理。
二、依本局政風室115年3月25日案陳事項辦理。
三、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於114年1月22日經總 統公布,並自114年7月22日施行,本局政風室為利各所轄機關及學校人員熟稔本法之規定及推動揭弊友善文化,爰辦理旨揭講習。
四、旨揭講習說明(如附件1-課程表)如下:
(一)時間:115年5月8日上午10時至11時40分。
(二)講師:本府政風處查處科甘科長國賢。
(三)對象:請各所轄機關及學校薦派受理揭弊案件人員(窗口)參加,其他有意願參與人員亦可報名。
(四)地點:本府前棟三樓簡報室二。
(五)報名方式:請於115年4月10日(星期五)前至人事室辦理報名,若是日因事無法參訓,請於研習前3日告知。
五、本府外相關參訓人員以公假登記,另本次課程因縣府發放停車證有限,本局無提供申請臨時停車證之服務,請參訓人員自行規劃時間提前前往。
為考量公務順利運作,於不影響業務之餘,每處室以一人參訓為原則,報名通過與否俟縣府公告為準。
檢附「參加研習課程申請單」(請於學校官網下載表單) 供參。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5年3月26日教政字第1157802870號函辦理。
二、依本局政風室115年3月25日案陳事項辦理。
三、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於114年1月22日經總 統公布,並自114年7月22日施行,本局政風室為利各所轄機關及學校人員熟稔本法之規定及推動揭弊友善文化,爰辦理旨揭講習。
四、旨揭講習說明(如附件1-課程表)如下:
(一)時間:115年5月8日上午10時至11時40分。
(二)講師:本府政風處查處科甘科長國賢。
(三)對象:請各所轄機關及學校薦派受理揭弊案件人員(窗口)參加,其他有意願參與人員亦可報名。
(四)地點:本府前棟三樓簡報室二。
(五)報名方式:請於115年4月10日(星期五)前至人事室辦理報名,若是日因事無法參訓,請於研習前3日告知。
五、本府外相關參訓人員以公假登記,另本次課程因縣府發放停車證有限,本局無提供申請臨時停車證之服務,請參訓人員自行規劃時間提前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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