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取 :李 O 靜 備取1:范 O 宣 備取2:林 O 佑 備取3:陳 O 維 經錄取者應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於115年05月5日(二)中午12:00前向本校科技中心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受聘資格,由學校通知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有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