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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典範學校-竹東國中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部分規定,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發布,並自115年11月30日生效

依據新竹縣政府115年9月11日府人力字第1150382145號函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5年9月10日公訓字第11521605151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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