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114學年度本土語文創意繪本競賽實施計畫」鼓勵師生踴躍參加
下列為教育局來文說明事項,文末附上實施計畫,供師生同仁參考。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及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為鼓勵教師及學生發展本土語文創作能力,結合在地文化特色,透過繪本創作深化本土語言學習內涵,特辦理旨揭競賽。
三、本競賽分為客語、閩南語及原住民族語三大語言類別,並依國小組、國中高中組及教師組分組評選,其中「國小組每校至少擇一組別送件參賽(至少1件,至多6件作品)」,請貴校配合辦理。
四、作品收件方式如下,請貴校確實依規定辦理:
(一)收件期限:自115年3月2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115年3月6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逾期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二)紙本作品收件:請將裝訂成冊之參賽作品,連同「授權同意書及報名清冊」,郵寄或親送「新竹縣竹中國民小學教導處」莊小姐(310新竹縣竹東鎮竹中路104巷14號)。
(三)作品清冊電子檔收件:請另將作品清冊電子檔(檔名請註記學校名稱),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予「新竹縣竹中國民小學教導處」林小姐(hs97145@gmail.com )。
(四)未依前開規定「同時完成」紙本及電子檔送件,或資料不齊全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不予受理。
五、各項競賽規定、作品規格、評審方式及獎勵事項,請詳閱實施計畫內容;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承辦學校(新竹縣竹中國民小學:03-5823822)。
六、請貴校惠予協助宣導本活動,或將參賽事宜納入校內本土語文相關教學活動規劃,以擴大師生參與及學習成效。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及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為鼓勵教師及學生發展本土語文創作能力,結合在地文化特色,透過繪本創作深化本土語言學習內涵,特辦理旨揭競賽。
三、本競賽分為客語、閩南語及原住民族語三大語言類別,並依國小組、國中高中組及教師組分組評選,其中「國小組每校至少擇一組別送件參賽(至少1件,至多6件作品)」,請貴校配合辦理。
四、作品收件方式如下,請貴校確實依規定辦理:
(一)收件期限:自115年3月2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115年3月6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逾期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二)紙本作品收件:請將裝訂成冊之參賽作品,連同「授權同意書及報名清冊」,郵寄或親送「新竹縣竹中國民小學教導處」莊小姐(310新竹縣竹東鎮竹中路104巷14號)。
(三)作品清冊電子檔收件:請另將作品清冊電子檔(檔名請註記學校名稱),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予「新竹縣竹中國民小學教導處」林小姐(hs97145@gmail.com )。
(四)未依前開規定「同時完成」紙本及電子檔送件,或資料不齊全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不予受理。
五、各項競賽規定、作品規格、評審方式及獎勵事項,請詳閱實施計畫內容;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承辦學校(新竹縣竹中國民小學:03-5823822)。
六、請貴校惠予協助宣導本活動,或將參賽事宜納入校內本土語文相關教學活動規劃,以擴大師生參與及學習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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