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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典範學校-竹東國中

總統民國114年12月19日修正公布職業安全衛生法,以及勞動部115年6月23日訂定發布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並均自同年7月1日施行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5年7月9日府人考字第1150366132號函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5年6月26日公護字第1150018820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來文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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